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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 ||||
原标题: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拖累三季度盈利!久日新材“火速”公告全资子公司拟0.64亿元收购一化工科技公司40%股权并增资:被收购公司曾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久日新材三季报归母净利润受到了拖累。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久日新材归母净利润、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均下滑,出现了增收不增利的情形。为加强把控上游原材料,久日新材近日“火速”公告全资子公司拟以0.64亿元的价格收购一家化工科技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 刚刚,久日新材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尽管今年第三季度、前三季度营收同比均增长,但归母净利润同比均下滑。 10月29日晚间,久日新材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营收方面,今年第三季度为2.66亿元同比增长18.12%,今年前三季度为8.94亿元同比增长26.40%;归母净利方面,今年第三季度为0.24亿元同比下滑37.10%,今年前三季度为1.08亿元同比下滑5.23%。扣非净利方面,今年第三季度、前三季度同比分别下滑40.49%、9.44%。 对于第三季度归母净利的同比下滑,久日新材表示,基于策略性降价政策及本着与客户长期友好合作,在本季度原材料市场价格较去年大幅增长情况下,本季度单位销售价格在逐步稳健调增,导致单位销售价格增长幅度小于单位成本增长幅度;同时,本年第三季度销售收入部分为前期签订的低价订单形成,导致第三季度较上年同期毛利降低幅度较大。 公开资料显示,久日新材主要从事系列光引发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之“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是全国产量最大、品种最全的光引发剂生产供应商,在光固化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而苯甲酸是久日新材光引发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久日新材在2021年半年报中提及,2021年,化工原料的供应及价格有较大的变动,对光引发剂的生产稳定和成本控制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核心原材料供应和价格的稳定也有利于光引发剂行业的稳定,有实力的光引发剂企业对上游原材料的掌控也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鉴于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拖累三季报业绩,近日,久日新材“火速”公告全资子公司拟收购一化工科技公司股份并对其增资,以加强上游原材料的把控。 11月5日,久日新材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40.00%股权并向其增资的公告》,显示,久日新材为加强对上游原材料的把控,根据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于2021年11月4日与刘长春、岳阳市同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富企业)、岳阳三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生化工)、欧阳倩、万焱波、倪杰、陈益农、李先兵、曾德主、徐爱国、刘国锋、曾德成、曾凯明、胡佑红、熊引娣、熊志斌、何薇、李刚、罗诘、陈景明和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润化工)签署了《湖南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刘长春、岳阳市同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二十位股东关于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湖南久日拟以合计6,399.7921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弘润化工原部分股东持有的弘润化工40.00%股权(对应5,040.00万元注册资本)。 同时,湖南久日向弘润化工增资4,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新增注册资本3,150.00万元,剩余850.00万元计入弘润化工资本公积),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南久日将持有弘润化工8,190.00万元出资额,占弘润化工出资比例52.00%,弘润化工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久日的控股子公司。 对于本次交易,2021年11月4日,久日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40.00%股权并向其增资的议案》。 久日新材表示,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征得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同意,不需要履行除工商变更登记之外的其他特殊审批事项。 据悉,弘润化工是一家专业生产经营精细化工品的生产型企业,产品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苯甲醛、苯甲酸苄酯,产品具有抑菌、调香、增塑、除锈、煤染等功效,广泛用于农药、医药、食品、饲料、日化、树脂、涂料等行业。弘润化工为久日新材2020年度“优秀供应商”,其主导产品苯甲酸是公司光引发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上述报告还提及,弘润化工现有5万吨/年苯甲酸装置,建成时为苯甲酸行业国内首套单塔突破5万吨产能的装置,该项目在2020年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荣获优秀奖。目前正在12建设升级改造项目(年产3万吨高品质苯甲酸),报建、备案立项、安评、环评等前期工作全部完成,主体设备采购完成,预计2022年5月份建成投产。其三年规划项目的1万吨/年苯甲酰氯、5,000吨/年环己甲酸后续均将成为公司所需原材料。 上述公告显示,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31日,注册资本为:12,600.0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按《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核准的范围经营,以上品种不得自行运输和储存,有效期至2024年5月28日)的生产和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审计的弘润化工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7月31日,弘润化工的资产总额为1.68亿元,负债总额为0.92亿元。营收方面,2021年1月至7月为1.01亿元,净利润为0.05亿元。 权属状况方面,上述公告提及,拟收购的弘润化工40.00%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岳阳长云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申请执行人岳阳长云公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湘0603民初14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9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另外,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临湘市防腐工程公司与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显示,临湘市防腐工程公司申请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云民初字第33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8月2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上海艾克森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执行裁定书》,“本院依法作出的上列当事人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17)沪0114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上海艾克森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等,限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到庭履行义务,本院遂依法向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进行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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